“我是咸宁公安民警,赶紧把钱退回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民警与张某某视频通话
8月8日,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三号桥派出所民警王伟杰在派出所与嫌疑账户卡主张某某视频通话,仅用4小时就成功帮助辖区群众李某追回已汇出的4000元钱款。
网络交友啖以甘言,不慎被骗4000元
8月8日12时30分,辖区群众李某到三号桥派出所报案称,其网上被骗4000元。
据了解,李某于今年7月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人,双方互为好友后,对方向李某发来一个期货交易的网址,称自己有内部消息可以在这个平台上交易且稳赚不赔,并借口称自己因某些原因不便于操作,请求李某帮其进行交易操作。
在此期间,对方不断向李某鼓吹自己通过内部消息赚得大量收益,以诱惑对方充值,坠入诈骗深渊。
民警与张某某的聊天记录
8月4日,李某看着对方每天都有大额收益,一时心动便也向网址内平台充值5000元,后根据对方指示进行交易操作期间,李某提现了1000元,发现可以正常提现后,李某便放下心来。
8月8日,李某突然发现账户无法提现,询问客服被告知账户被冻结,需要充值15000元才能解冻。至此,李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累计损失4000元。
接到李某报案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对涉案账户进行止付,通过资金分析民警发现,李某转入的5000元资金已在8月6日被人通过ATM机取走。
视频连线全力规劝,4000元损失全部追回
8月8日14时28分,办案民警经对案情分析研判、对涉案账户、涉案银行卡追根溯源,判定嫌疑账户卡主张某某疑似被人利用银行卡进行诈骗资金转移。
民警立即与张某某联系,并向其表明身份科普讲解相关反诈知识,力图通过卡主进一步追查资金走向。
张某某表示,是自己在网上认识的男朋友要其帮忙收这笔钱并取出,取出后转入至另一个银行账户中以转移资金。民警立即要求其提供对方的收款账户以继续追查资金流向。
办案民警一方面通过张某某提供的银行账户继续查控资金走向,一方面通过与张某某进行视频通话,告知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督促张某某立即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并退还受害人李某的4000元损失。
张某某退还李某4000元
经全力规劝,张某某已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并通过当地警方与三号桥派出所民警核实相关情况后,对李某转入的4000元涉诈资金予以退还。
8月8日16时26分,李某收到了张某某通过银行转账退还的4000元损失,此时距离李某来派出所报警仅过了4个小时。被骗钱款成功挽回后,李某对办案民警一心为民、全力追赃挽损的工作作风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今后一定多加防范,谨防上当受骗。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要树立理性投资理财观念,切勿轻易相信所谓“稳赚不赔”“无风险、高收益”投资理财宣传,不要投资业务不清、风险不明的项目,切记:投资有风险,不要被高收益诱惑而冲动投资。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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