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报酬管理办法

2023-06-08 18:26:37来源:证券之星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报酬管理办法

  为完善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司”

   )治理体系建设,规范公司董事报酬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根据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公司董事可

划分为:

  (一)内部董事,指与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董事。

  (二)外部董事,指与公司没有劳动合同关系的非独立

董事。

  (三)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内部董事按照其岗位任职领取薪酬,不再额外

领取董事工作报酬。

  第三条 外部董事按其岗位职务由合同关系所在公司发

放薪酬,公司不再额外支付董事工作报酬。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报酬为 7.45 万元/年(税前)。

经股东大会批准任职当月起计算,按季支付,由公司统一代

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因辞职或离任,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

算该报酬数额,超过半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不足半月的不计

报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因履行职责发生的差旅、办公等费用

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

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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